阿里巴巴(9988)据报同意支付4.335亿美元(约33.8亿港元)就股东提起的集体诉讼达成和解,金额为1995年《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Private Securities Litigation Reform Act)通过以来,美国50笔最大证券集体诉讼和解之一。不过,公司否认有关存在过错、责任、不当行为或损害的任何指控。

阿里股价方面,上周五在港收市报93.35元,升1.27%,惟本月累计已跌逾13%。

据外媒引述阿里在上周五提交监管机构的公告中指出,该公司已同意和解,以避免进一步诉讼带来的成本和干扰。有关拟议的和解协议已提交予曼哈顿联邦法院,并需要得到美国地方法官George Daniels的批准。

原告律师在法庭文件中称,拟议的协议是「一项非凡的成果」,远超类似投资者损失超过100亿美元的证券集体诉讼案中的平均赔偿金额。律师又强调,如果继续维持诉讼,阿里投资者最高可获116.3亿美元的赔偿金。

资料显示,这宗集体诉讼于去年3月在纽约南区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提起,指控阿里违反了联邦证券法,就其反垄断和排他性做法作出多项虚假陈述,人为抬高了股价,并最终为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