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4-088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9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9次临时董事会于2024年11月4日在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832号保利发展广场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刘平先生,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注册发行自持商用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以写字楼、购物中心、酒店、租赁住房等业态为底层资产,申请注册自持商用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总规模不超过80亿元,产品类型和要素如下:
1、类REITs产品
(1)产品结构分层:优先劣后分层,优先级份额对外出售,次级份额由公司自持或由公司及外部第三方机构直接或间接共同持有。
(2)整租安排或业绩对赌:物业资产由公司指定主体进行整租或提供业绩对赌。
(3)流动性支持:公司或公司指定主体对优先级投资人退出提供流动性支持。
(4)权利维持费:公司或公司指定主体支付权利维持费享有优先收购权。
2、私募REITs产品
(1)产品结构分层:平层结构,全为权益级,产品份额由公司及外部第三方机构共同认购。
(2)一般采用整租安排或业绩对赌等,必要时提供流动性支持。
(二)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结合资产情况、发行成本、期限等要素制定产品方案,并全权处理注册发行事宜。
三、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总部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总部组织机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总部架构设置为:1、董事会办公室。2、综合管理中心。3、战略投资中心。4、财务金融中心。5、运营管理中心。6、产品管理中心。7、审计与风控管理中心。8、人力资源中心。9、党群工作办公室。10、纪检监察工作办公室。11、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四、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聘任潘志华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潘志华先生简历附后。
五、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4年度保利发展控股集团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第一项、第二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90)。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
潘志华先生简历
潘志华,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2001年参加工作,历任河北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山西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国铁保利设计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保利发展战略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保利商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4-091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
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CP179号),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注册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5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公司近日成功发行2024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具体发行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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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4-089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天职国际自2020年担任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已连续为公司服务4年。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需要、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拟将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立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8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533人,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50.01亿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1家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8.32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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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无纪律处分,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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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姓名: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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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
姓名: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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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姓名:王红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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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尚须公司经营层结合审计服务性质、服务质量及资源投入量等具体确定。2023年度,公司支付给天职国际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已为公司提供4年审计服务,2023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需要、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进行了事前沟通,天职国际对此无异议。由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2024年第七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经审议,同意公司启动2024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并通过了《保利发展2024年度审计机构主要选聘标准》。
2024年11月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八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具备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及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应有的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年11月4日,公司2024年第9次临时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4-090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832号保利发展广场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1日
至2024年11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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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9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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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
1、法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 登记地点及登记资料送达地点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832号保利发展广场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308
(三) 登记时间
2024年11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黄承琰 曾惟昊
电话:020-89898833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
附件1: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报备文件: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9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登记表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登记参加贵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户号: 股东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年 月 日
备注:本登记表打印、复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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